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
河东赛区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的美育素质,促进中小学生的健康发展,由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举办的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大赛即将开始报名及征集参赛作品。
2011年,适逢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本届比赛以“阳光·成长”为主题,旨在引导少年儿童学习党的光荣历史,用多彩的画笔描绘祖国和家乡的发展变化,展示少年儿童在党的阳光照耀下幸福生活、快乐成长的精神风貌。本活动面向在校的中小幼学生,坚持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提倡“重在参与”的精神。
一、主办单位
国家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
中国儿童中心
天津市少年宫
二、协办单位
河东区少年宫
三、大赛主题 阳光 成长
四、参赛对象
全区中小学学生、幼儿书法、美术爱好者。按照年级分为四个大组:1.幼儿组、2.小学组;3.初中组;4.高中组。
五、活动安排
结合大赛,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发动阶段:发动本校学生积极参与,充分了解大赛主题,发挥美术教师的专业指导作用,辅导本校学生开展作品创作。
2、绘画准备阶段:参赛选手开展绘画创作阶段。
3、评选展览阶段:开展作品收集评选工作。
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3月18日前,在本班报名交费。
七、参赛作品形式
绘画和书法作品。
八、作品要求
1.内容
参赛作品必须是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以后的原创作品。
2.规格
①绘画作品不超过40×60厘米(四开大小),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参赛作品须为原作。
②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参赛作品须为原作。
九、奖励办法
分组设立绘画、书法作品的一、二、三等奖;设指导教师一、二等奖。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向辅导教师颁发证书;
十、参赛说明
“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报名表”刊登在《学与玩》杂志2011年第1-2期合刊上。凡参赛作者需填写“报名表”(复印无效)并剪下贴在作品背后左下角。
十一、报名办法及费用: 参赛费:12元/人 交给本班教师
河东区少年宫活动部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