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化----科普知识一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进程

■1949年10月10日,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指示,新中国最早的全国性文字改革团体“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成立。之后又分别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和国务院直属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1955年10月,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先后召开,简化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步骤等得以确定。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以此为标志,推行简化字、推广普通话进入实施阶段。

■1958年2月11日,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推行《汉语拼音方案》。

■1982年通过的新《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1985年,国务院决定将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1998年,国家语委并入教育部,对外保留牌子,教育部主管全国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话言文字法》开始施行,19个地方法规和规章相继发布实施。